作为中石化董事长,他不思索如何提高业绩,反而创造了单笔受贿金额之最,父亲官至正部级!
此人是谁?
陈同海出生在革命家庭,他的父亲陈伟达是一位老革命家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新中国成立后,陈伟达一直在浙江工作,后来调到中央,担任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等职,官至正部级。
陈同海,1948年生,他学的是石油专业,毕业后被分配到了油田工作。
1994年,陈同海被调回北京,在国家计划委员会工作,4年后,他才重新回到石油界,出任中石化公司副总经理。
2003年,他担任中国石化董事长,不知道为何,在中石化工作过程中,他的初心有所改变,人也变得贪婪。
他的违法犯罪行为中,最让人惊诧的有以下三点:
一、愿意和别人共享情妇
陈同海很喜欢一个情妇,名叫李薇,两人几乎形影不离,陈同海在她身上花了许多钱。
可他竟然舍得把情妇送给山东的领导杜世成,李薇借助和陈同海、杜世成的亲密关系,多次染指项目开发,从中牟利。
陈同海这么做,并不是和杜世成关系亲密,而是希望通过李薇来维系他们的“共同利益”。
他所做的一切,都是为了更好地敛财。
二、挥霍公款甚是“大度”
在陈同海眼中,国家的钱就是他自己的,所以在花钱方面大手大脚。
他仗着自己是正部级干部,每个月频繁出入高档场所,之后挪用公款填补漏洞。
根据不完全统计,他每个月在这上面的消费多达120万元,也就是平均每天4万元。
监察部曾因为这件事找过他,让他注意影响,不要这么肆意妄为。
可陈同海却毫不在意:“每个月交际一两百万算什么?别这么在意,公司一年上交的税款都有几百亿元,人要有花钱的能力,才有赚钱的动力。”
三、和中央抗衡非常大胆
陈同海在中石化的所作所为,不可能瞒过所有人。
尤其是他创造了一个纪录:单笔受贿金额1.6亿元,这可是史无前例!达到了单笔受贿之最!
陈同海的受贿行为,最终引起了中纪委领导的注意。
中纪委本想给他一次主动认错的机会,这样东窗事发后,算自首,能从轻处罚。
可陈同海却只交代了一些不痛不痒的小事,牵扯到犯罪事实,他就闭口不言。
不仅如此,他还一边交代问题,一边转移财产,准备在中央动手抓人之前,逃离中国。
在一个月内,他一共提取了51笔大额财产到海外账户,总金额过亿。
不过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,陈同海的所作所为最终被司法人员发现,将他逮捕归案。
由于他受贿金额较大,原本应该判处死刑,可鉴于他有自首情节,认罪态度良好,还主动配合检举,最终只判了死缓,没收了他个人全部财产。